原來,這就是我們的特偵組。
9/28 10:30 特偵組發言人 楊榮宗
斬釘截鐵連說九次:「絕對沒有監聽立法院」!
9/28 晚上 檢察總長黃世銘出面道歉澄清
「確實監聽立院0972開頭電話,但監聽四個月,都"不知道"是立院總機」
今天換了發言人 說法再變
9/30 10:30 特偵組發言人 張進豐:
「有監聽0972電話,但時間沒有四個月,只聽了一個月」
「特偵組將0972 和0938兩支電話搞錯了,深感抱歉,深自檢討!」
荒腔走板的記者會一開再開,身為一個記者,我真的很想問,你們到底要檢討甚麼?恐怕自己也千頭萬緒吧?
回想當初特偵組之所以成立,是為防制高層公務員貪瀆犯罪,最高可以辦到總統,可辦重大選舉舞弊、重大貪瀆及經濟案件,讓檢察體系擁有更大的獨立行使職權空間。(詳案「法院組織法修正案」)
結果呢?
先不論偉大的特偵組這幾年來,辦了甚麼大案,這個組織,真的很特別,居然可以特別到連自己監聽了誰?監聽了哪支電話?監聽到甚麼內容都搞不清楚?!然後就憑著自由心證,拿著濫權監聽到的隻字片語,沾沾竊喜入人於罪
很簡單的邏輯,如果你連你在竊聽誰?竊聽到甚麼內容?都不敢確定,憑甚麼據此辦案,不要說程序正義了,簡直連法律倫理都蕩然無存
這就是我們的特偵組,台灣司法淪落至此,真讓人悲哀莫名